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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07年招生有关事项(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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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4 00: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近日公布了2007年本科生招生章程,特别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阅读,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湖南大学,部标代码为10532,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第三条 湖南大学是一所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立项重点建设的高校,也是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的高校。

  第四条 湖南大学是一所工科实力突出、理科基础坚实、文科、艺术学科独具浓厚的文化背景、经济学科富有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 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分南、北两个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23560 8823067

  传真:0731-8823070

  E-mail:admi@hnu.cn

   admi.hn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制定分省来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分省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三条 湖南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队员的高校,学校每年组织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队项目测试。通过测试,确定符合学校要求的考生名单,并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 学校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发放合格成绩通知。湖南省美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符合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第十五条 学校不组织体育类专业考试,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第十六条 学校组织对保送生进行综合考核(面试和笔试),考核成绩作为保送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驻湖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办公室(或生源所在地省军区)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国防预备生的体检、面试工作。

  第十八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须参加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含并列第一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1)第一、非第一志愿考生同时投档到本校,院校级差为“20-20-20-20”;(2)第一、非第一志愿考生未同时投档到本校,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第二十一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按“3-2-2-1”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录取。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除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外,学校视考生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高考总分,以此为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选考科目上线生源不足,则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对于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无男女生招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校英语科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七条 报考本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本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办法按综合分(综合分 = 考生高考原始分数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100 +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报考本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本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综合分(综合分=考生高考原始分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0+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本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色彩、素描单科满分均为1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对湖南省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湖南省有关招生文件执行。美术类考生入校后要求参加专业复试。

  第二十九条 对于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加试徒手画,则考生必须参加徒手画加试;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但不计入考生文化成绩总分。对于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不需加试徒手画。

  第三十条 对于经本校项目测试认定良好的艺术特长生,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项目测试成绩为优秀的考生,依据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录取。

  第三十一条 经本校项目水平测试达到要求的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录取。

  第三十二条 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本校化学、车辆工程、土木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且高考成绩位于前列的考生,择优选拔100名(每个专业不超过25人)考生实行本-硕连读学制。

  第三十三条 为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办学理念,加速培养基础宽厚、学科知识交叉的复合型人才,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学校近年来致力于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工程,开设了李达理科实验班、李达经济管理类实验班。学校将从录取的考生中,挑选100名优秀考生进入李达理科实验班、李达经济管理类实验班学习。在李达理科实验班、李达经济管理类实验班两年学习期满后,合格的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专业,享有优先保送研究生的资格。

  第三十四条 获得本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其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总分+政策性加分)达到本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应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予以录取,并按“考生高考文化总分+20分”安排专业;对于投档成绩和我校自主选拔考核成绩特别优秀的可选拔进入本-硕连读班、李达理科实验班、李达经济管理类实验班。

  第三十五条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电气信息类、新闻与传播学类专业实行按专业大类录取。

  第三十六条 保送生、国防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安排进行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校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三十九条 为了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经过多年的实践,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多渠道的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十一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本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大学全日制普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湖南大学2007年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有关说明
  2007年湖南大学艺术专业包含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工业造型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共177个(美术类97个,音乐类80个)计划招生,由于我校招生计划量小,生源合格面广(合格生源涉及22个省),且录取办法是将全国合格生源按综合分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因此编制分省计划对合格生源量相差较大省份的考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经与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为了保障全国各省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我校2007年艺术类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68160]]]></a>
 楼主| 发表于 2007-6-4 00: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大学关于2007年国防生招生录取的有关说明
各位考生:

我校是经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招收空军国防生的全国重点大学,今年面向全国22个省招收国防生。国防生招生计划分为指挥干部和指挥/技术干部两类。经我校和空军驻校选培办研究决定,我校国防生投档成绩应不低于我校在各省录取批次(重点本科批次)的控制分数线,特此说明。



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年5月21日<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68160%26position=1]]]></a>
发表于 2007-6-4 07: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第一个就是我们设计艺术学院啊,好荣幸<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68160%26position=2]]]></a>
发表于 2007-6-4 11: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大类招生呢?<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68160%26position=3]]]></a>
发表于 2007-6-4 11: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翅膀呢?<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68160%26position=4]]]></a>
发表于 2007-6-6 15: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补充其他专业的吧<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68160%26position=5]]]></a>
发表于 2007-6-6 22: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CPU 100%


改天更新 [s:118]


[s:116]<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68160%26position=6]]]></a>
发表于 2007-6-6 22: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执行四川省“二视一”投档办法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精神,四川省今年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时,将“对第一志愿未上调档线、但分数又高于其第二志愿院校调档线一定分值的考生,如果其第二志愿院校明确表示愿意接收第二志愿高分考生,则将其第二志愿视为第一志愿,与该校第一志愿档案同时投放(简称“二视一”)。分数级差须在40分以上 ”。

我校经研究决定,执行四川省“二视一”投档办法,分数级差为40分。

特此公告。

发布日期:2007-5-28<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68160%26position=7]]]></a>
发表于 2007-6-6 23: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弹性学分制让学生&quot;自主&quot;

为使湖南大学更好地承担起既能培养引领科学和社会发展的精英,又能造就满足国家当前发展阶段急需适用人才的重任;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制尽可能为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和自我发展的机会,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培养个性鲜明的高质量人才。我校从2006级本科生开始全面实行了弹性学分制下的学分制,其主要特色体现在:

●四年培养总学分数为160~172学分,以确保湖南大学“基础扎实”的人才培养特色。

●采用“两阶段”培养模式。通识教育阶段以科学、人文、经管、文法类打好基础,专业教育阶段实施个性化培养。

●一年级学生在大平台内修读课程,二年级允许20%的学生在全校范围内选择专业,并安排占该学年总学时50%的专业基础课程供专业选择;三、四年级的学生完全按学分制“四自主”( 即自主选择专业、课程、教师、学习进程)要求选课,对学生选课类别、选课范围充分放开,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足够的机会。<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68160%26position=8]]]></a>
发表于 2007-6-6 23: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哈哈`<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68160%26position=9]]]></a>
发表于 2007-6-6 23: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大学2007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按照江泽民同志“军队生长干部要逐步走开军队自己培养和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并举的路子,从更大的范围选拔高素质人才”的建军思想,2000年5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明确采取从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从高校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接收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等多种形式,为部队培养输送干部。空军于2002年4月25日与湖南大学签订了《空军依托湖南大学培养军队干部协议书》,成立了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空军选培办),专门从事招收选拔培养军队干部工作。今年空军将依托湖南大学从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140名国防生,由空军资助完成学业,毕业后直接分配到空军部队担任军官。

 目前,湖南省在校空军国防生600多人。国防生在学校管理基础上,由空军驻校选培办参照部队管理体制,成立国防生模拟营、连,骨干均由国防生担任,协助国防生日常管理教育工作。成立国防生宣传部和体育部,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国防生的业余生活,提高国防生的组织协调能力。成立国旗班,负责学校主校区升国旗任务。担任2006年湖南大学全校新生军训教官,高质量完成湖南大学新生军训任务,开创了全国重点大学新生军训由校内自训的先例。通过努力,空军国防生已经成为校园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2006学年度评优评奖中,5人获得国家奖学金,共有4人名列年级个人第一, 2人荣获湖南省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 1人获得专项奖学金,38%的国防生获得校其它奖学金,79%的国防生获得校内外各项奖励;三届毕业国防生中,党员比例达76%,直研比例达46%。国防生的获奖比例、党员比例、读研比例都明显高于普通学生。



你想读重点大学吗?你想圆军官之梦吗?只要你报考湖南大学空军国防生,我们就能实现你的愿望。

1、既可读重点大学,又能圆军官之梦。湖南大学的前身是“湖湘文化”的发源地----岳麓书院,有“千年学府”之称,属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专业特点鲜明,师资力量雄厚。成为湖南大学空军国防生后,你既可接受重点大学的本科教育,又成为了一名空军后备军官。

2、多一次录取机会。国防生采取提前批次录取(具体录取方案以当地省高招办的通知为准),未被录取为国防生时,不影响第一批次及以后志愿的正常录取。

3、由军队资助完成学业。在享有与湖南大学其他统招生同等权利的基础上,空军每年为每位国防生提供5000元的奖学金,基本上解决了学习、生活所需,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使你可以专心完成学业。

4、全面培养综合素质。国防生在校期间,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情况下,空军为其提供必要的军政训练和假期军队实习锻炼,逐步培养其军人素质,提高组织管理能力,以适应未来军队的工作与生活。

5、提前确定未来发展方向。国防生在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和军政训练后,直接到空军部队工作,成为一名新时代的空军军官,无须再为求职而忙碌。

招收国防生工作政策问答

☆什么是国防生,国防生与高校其他在校生有何区别?

答: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并参加必要的军政训练。国防生完成规定的学业,达到军政训练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不得享受其它义务性奖学金外,享有与国家统招生同等的权利。在管理上,与其他在校生基本相同;在学业上,与本专业同年入学的其他在校生课程一致。

☆国防奖学金的标准和用途是怎样的?

答:国防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由总部根据高校学费、杂费的不同和市场物价的变化作适当调整),其中,3000元为学、杂费,由空军与学校直接结算,计入学生交纳学杂费总额,不足部分由学生补齐;2000元为生活补助费(每年按10个月计,每月200元,寒暑假所在月不发放),自协议生效当月起,由空军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学生。

☆国防生的报考条件有哪些?

答:招生对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或符合保送生条件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2)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3)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2007年8月31日),未婚;(4)身体健康,原则上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主要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62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体重男生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5公斤,过于肥胖不合格;视力标准为每一眼裸眼视力在4.8(0.6)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无红绿色弱、色盲;无传染性疾病等。

☆报考国防生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志愿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在填报志愿时选择填报招收国防生的专业(有的省市提前单独填报志愿)。对报考国防生上线考生,由省军区系统组织政审、面试和体检,与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工作同步进行。政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省高招办负责将政审和体检合格考生的有关材料装入考生档案,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审查录取国防生的主要依据。考生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填报国防生志愿对考生参加报考高校相同专业或其他高校的录取有无影响?

答:没有影响。报考国防生的考生不符合国防生录取资格,但其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高校相同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参加报考专业的正常录取。

☆学生报考湖南大学国防生时,如何填报志愿?

答:考生报考湖南大学国防生时,应在相应报考志愿栏内填写“湖南大学国防生”,在报考专业一栏填写所报考的专业,或者根据当地省招办的要求进行填写。

☆国防生的录取工作主要有哪些规定?

答:录取工作由湖南大学负责,空军选培办协助。政审、面试和体检均合格考生,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才能参加国防生的录取。录取国防生一般在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中进行,生源不足时可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录取,或报教育部和总政治部主管部门批准后跨省调剂录取。获地区(市)以上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综合素质较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可免试保送为国防生。

☆被录取的国防生入学前后还有哪些要求?

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空军选培办、学生本人、湖南大学三方须签订《空军国防奖学金协议书》,考生家长(监护人)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空军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四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学生及其担保人签名(盖章)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空军选培办。国防生新生入校后,空军选培办和湖南大学要组织对国防生新生从事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约等情况进行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经空军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并按湖南大学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国防生在校期间如何进行教育管理?

答:国防生的管理以湖南大学为主,空军选培办协助,在湖南大学院系管理基础上,参照军队的组织形式进行管理。空军选培办定期了解国防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在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情况下,组织必要的军政训练。国防生在校期间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校纪校规和国防生管理规定,落实《国防奖学金协议书》的规定和要求,正确享受权利,严格履行责任义务,切实维护《国防奖学金协议书》的严肃性。

☆对国防生报考研究生有何规定?

答:国防生毕业当年可以报考军队院校研究生、所在高校和空军签约高校研究生。毕业时取得攻读军队院校研究生资格的,在毕业当年办理入伍手续,以军队干部身份直接攻读研究生,享受军官的各项待遇;毕业时取得攻读所在高校和空军签约高校研究生资格的,由录取高校保留两年学籍,本人先到军队工作两年以后,再以军队干部身份返校攻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官的各项待遇。其他的到军队工作满两年后,根据部队需要,仍可报考研究生。

☆国防生毕业时如何分配?

答:国防生毕业时,在服从组织分配基础上,根据部队工作需要,结合本人意愿,按照专业对口、按需补充、保障重点的原则,在全空军范围内分配。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的待遇是怎样的?

答:国防生毕业入伍后,按副连职确定工资标准,到技术性较强的岗位享受岗位津贴,军龄自报到之日算起。在部队工作满一年以后授予中尉军衔。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服役年限与其他军官一样,按《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执行。

☆军官退出现役后将如何安置?

答:军官退出现役后,有四种安置方式:一是转业,由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工作和职务;二是自主择业,按月领取退役金,并由政府协助就业;三是复员,一次性领取复员费,由地方民政部门安排工作;四是退休,按月领取退休金。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湖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

联系电话:0731-8821665

邮政编码:410082

湖南大学网址: www.hnu.cn<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68160%26position=10]]]></a>
发表于 2007-6-8 23: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米去当国防生不错啊.<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68160%26position=1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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