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麓自卑—湖南大学最具潜力的校园传媒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68|回复: 1

湖南新化城管局官员招47名亲友进单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7-14 01: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件发生地:新化县城管局




法制周报记者 文峰


局长的妻子、副局长的侄子、原局长的女儿……

“照顾一下自己的亲属和关系户,这也是人之常情啊!”2007年7月2日,面对《法制周报》记者的提问,湖南新化县城管局的一名官员如此回答。

2006年10月25日,未经过统一的公开考试招聘,47人被调入新化县城管局,其中不乏县城管局局长的夫人、相关领导亲属甚至保姆的身影。原本一个国家政府机构,却大量“私下”招募子弟,如今俨然变成了“亲友团”,而如此事情却是经过了县政府相关领导的“认可”。记者赶赴娄底,就新化县城管局招募“子弟兵”事件展开调查。

网帖掀出招工黑幕

2007年7月1日,湖南某网站贴出一篇题为《新化城管违规进人 单位领导以权谋私》的举报信。

该匿名信中写到,2006年10月,新化县城管局一次性违规进人110人(其中办理调动录用手续36人,已上班但未办理正式调入录用手续人员74人),创全县各事业单位突击性违规进人历史之最。在已办理正式调入手续的36人中,有局长杨慧诚的妻子吴玉梅、远亲杨红卫,有副局长曾某的二嫂曾文珍、内侄曾新文、曾俊峰及他们的保姆。而这些人早在一年多前、还没正式办理手续时,就根据“县领导指示”被安排在城管局二级单位上班,与正式职工同工同酬。实际上,有些人至今没上过班。

匿名信还称,110人中的其他74人,大部分是县城管局接管梅苑、城西辖区时,临时办理的内部招工手续。但这些人都以正式职工的身份在局属各单位上岗,仅城管大队就增加行政执法人员40余人。据了解,这批人中,局长杨慧诚安排内弟吴尚锋、吴德红、侄儿杨伽敦进入客运办执法队、路灯所执法队;副局长曾某则将侄子金哲、弟媳肖娟辉等安排了相应的执法岗位,加上以前调入的亲戚金伟华等人,这几年已有十几名曾某的亲属加入到城管队伍。目前,坊间已经称新化县城管局为“家族单位”。

城管局里的“子弟兵”

7月2日,记者在新化县城管局2006年10月25日公布的《调入人员安置方案》中发现,新进的人员中办理了调入手续的有47人,其中33人被安置到城管局各二级机构,分别是城管大队、环卫所、客运办、绿化所、路灯所。

在该《调入人员安置方案》中,局长杨慧诚的妻子——吴玉梅的名字也出现在名单上,上面标明吴玉梅是从农广校调入“客运办”的。新化县城管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承认“这是事实”。“农广校经济效益很差,客运办现在可是富得流油的单位啊!”一名知情人士说。

“其中是否有10多人是县城管局的子弟、家属和关系户呢?”当记者追问时,县城管局副局长张建成表示,确实有十余名左右,但具体人数记不清楚了。

“曾峻峰是王副局长的侄子,段正兰是我们县城管局原局长的女儿……”县城管局一名职员告诉记者。

记者通过详细查看《调入人员安置方案》,发现这批新进人员的原单位“并不是很好”,比如农机公司、卫生院、供销社等。据新化县城管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要求解决自己的家属和子女问题也很正常。在已经办理调入手续的人中,确有一部分是县里某些部门退休干部和城管局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的家属或子女。

“像一些离退休老同志的儿子所在单位倒闭了,还有一些特殊困难户,这些人我们都要考虑啊!”该名知情人如此解释此次“人事调动”。他还透露,其中一些“关系户”占着县城管局的事业性编制,实际上并没在城管局上班,而是在外做自己的生意。如从“五金公司”调入“客运办”的刘鹏飞,是新化县公安局原局长的儿子。虽然刘鹏飞现在的编制在城管局,但他又在城区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

新进人员有无编制之争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下发的文件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等五种人才外,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必须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而新化县城管局2006年新进人员,却不属于五种人才中的任何一种。

新化县城管局分管人事的副局长张建成也承认,这些新进人员并未经过任何的公开考试或招聘,他们只是按照县里的规定进行操作的。

“不用公开招聘,因为他们都是没有编制和财政拨款的。”张建成解释说,因为这批新进的人员,并不是进入局机关,而是全部进入县城管局的二级机构。这些单位都属于事业性单位,是自收自支的,没有任何财政拨款,所招的这些人也无编制,所以没有必要公开考试。

事情是否真的如张建成所说的呢?

记者找到了新化县人事局。该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未进行公开考试招聘进人事件,确实是经过县里研究决定的。至于这些新进人员是否有编制,由于分管此事的有关领导外出,他无法作出回答。但据他猜测,这些人应该是有编制的。

而新化县财政局的一名官员告诉记者,县城管局局机关是财政全额拨款,“下属二级单位”中除了“客运办”是自负盈亏外,其余的都有财政差额拨款,其中“环卫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并且所有“下属二级单位”都是有编制的。此次县城管局新进的人员都通过了“县编委”,所以“绝对是有编制的”。

对于记者提出的“此次进人是否违规”的问题,该名官员避而不谈。他只是告诉记者,这是由原县领导提出的“进人议案”,新任领导来之后,因为考虑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便只好按“老规矩”办事了。

记者随后与新化县委一名相关领导取得了联系,但对方声称正在外办事,要两小时后再当面接受采访。当记者按约定时间再次拨通该名领导的电话时,却无人应答。随后,记者十余次拨通该领导电话,但对方均未应答。至记者发稿时止,该名领导也未给记者回电话。

一个避重就轻的“声明”?

记者通过有关途径获得了新化县委关于城管人事安排问题的对外声明。

该份于2007年6年1日公布的“声明”写道: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呈报,同意县城管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补充一批经费自筹的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其人员来源六个方面:一是调入了一部分同身份、同编制性质人员;二是政策性安置人员;三是从大中专毕业生中聘用了一部分;四是解决了个别历史遗留问题人员的就业;五是照顾安排了几名离休老干部下岗失业子女的就业;六是照顾安排了城管局系统内部个别干部职工家属或独生子女长期下岗或长期未就业的同志就业。

而关于已上岗但未办理调入手续的人员63人,新化县委办公室作出了如下“解释”:是对城区实行统一管理形成的,不属新进人员范畴。新化县城管局刚组建时接管的区域是老城区,随着城市发展与提质扩容的需要,县政府决定县城城市管理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为此,将原来三大城区板块的三支城市管理队伍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在2005年与2006年先后将梅苑开发区、上梅镇城西开发区的城管工作纳入县城管局统一管理。其中梅苑开发区城管队有28名成员,上梅镇城西城管队有35名成员,合计63名成员,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及对县城实行统一规范管理,这些同志的工作由县城管局统一调配与安排,人员按全额管理,经费自筹的事业性质对待,通过一定时期的上岗考核考查,合格人员再办理编制人事手续,但其性质不变。

“这个声明根本就是避重就轻、敷衍塞责!”当地一名知情人如此评价这一“声明”。他告诉记者,新化县委办公室仅对“新化城管违规进人”单方面作了说明,部分城管领导严重以权谋私却只字未提。“已办手续32人”实际是36人,县委、县政府没有认可的4人又是谁的亲戚?未办手续的74人,怎么就变成了63人,还有11人呢?这11人又是谁的“关系户”呢?

这名知情人声称,县城管局局长杨慧诚等领导以解决工作矛盾为由,利用手中权力,乘机为家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仅杨慧诚就为6名家人或亲友安排了工作。

当记者向县城管局相关领导提出采访局长杨慧诚时,对方声称其外出办事,无法接受采访。

7月12日晚,记者再次拨通了杨慧诚的电话。对于外界所说的他为6名亲友安排工作的事,杨慧诚称没有这回事。不过,他承认吴玉梅确是他的妻子。但他同时表示,城管局并不是私下违规招人,他们并没有进人的权力,这次招人是通过了县里有关部门的。

“近亲繁殖”背后的隐忧

当地一名知情人介绍,新化县城市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对县城实行综合管理和服务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正科级事业机构,下设环卫所、城管队、绿化所、路灯所、客运办、广告办、广场管理处(临时机构)等7个股级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350余人。而在此次突击性进人之前,该局一直保持编制内的230余人。

这名位知情人说,新化城管局一次性招进的110人中,许多是“关系户”,多数来源于倒闭、破产或改制企业,有的是社会闲散人员,有的只有初中或小学文化,有的甚至是有吸毒劣行的人。这支鱼龙混杂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造成了目前新化城管工作人员执法时,频频出现暴力抗法事件,管理矛盾不断激发,暴力抗法案件在短短几年间发生数十起。其原因之一就是执法队伍素质不高。

这名知情人最后忧心忡忡地表示,由于新进来的这批人员主要分布在城管执法岗位,因此将给新化县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严重隐忧。

律师说法 不公开招聘就是违规

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边均福律师介绍,根据人事部和人事厅的规定,新化县城管局此次新进人员未通过统一的公开招聘考试,是一种典型的违规行为。

他说,根据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和执行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本报新闻报料热线:0731-4802117)因此,新化县城管局此次新进人员未通过统一的公开招聘考试,是一种典型的违规行为。

边律师认为,根据《暂行规定》,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领导,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在本起事件中,作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新化县城管局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来源:《法制周报》-e法网)

<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70372]]]></a>
 楼主| 发表于 2007-7-14 01: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化人,好像都是那样,讲什么都要凭关系!
城管,简直是野蛮的代名词!<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70372%26position=1]]]></a>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每日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湖南大学望麓自卑校园传媒 ( 湘ICP备14014987号 )

GMT+8, 2024-11-27 14:25 , Processed in 0.341645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