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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右昌(1885~1970),湖南临澧人,著名法学家、诗人。字黼馨,号溇江子,黄道让的嫡孙,生于清光绪十一年(1885),三岁能识千字,五至七岁,能作对联。12岁成秀才,17岁中举人。后入湖南时务学堂,因成绩优异,被选送留学日本岩仑铁道学校,后转入法政大学。23岁归国,参加留学生戊申部试,一举夺魁。后任湖南法政学校教授、校长及省议会会长等职。27岁教授民法、罗马法课程,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兼系主任,同时兼任清华大学、法政大学、朝阳大学、中国大学、民国大学和天津法商学院教授。他在执教十八年期间,著有《罗马法与现代》、《海法与空法》、《法律之革命》、《民法要义》等,有“黄罗马”之称。1930年起,历任南京国民政府立法委员、大法官等职,欲以言行学问兴邦。1948年鉴于国民党政府分崩离析,大势已去,便回湘任湖南大学法律系教授。
1949年8月,他参加了程潜、陈明仁和平起义宣言的签名。右昌为人敦厚,情感真挚,与伯渠系少年同学,感情交好,在湖大执教期间,伯渠曾去信鼓励说:“先生以革命观点,研著法律书籍,讲学湖大,教育青年,实际就是具体的为人民服务。今后希望抽暇熟读毛主席的著作,以马列主义历史唯物论阶级分析的方法,继续研究新中国的法律。如此,则以先生才学与努力,对于新中国的法学界,一定会有更大的贡献”。右昌十分珍视和林伯渠的情谊,在乱战中保存林老诗稿二十多年,直到林老逝世,才将这批诗稿交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编目保存。
右昌先生7岁丧母,20岁丧父,这使他的心灵受到很大的创伤。“眷我读书堂,思亲泪两行。课经忘夜永,纺绩授衣忙。手泽今尤在,薪传永不忘,陇头来扫墓,一步一悲伤”。(《还山扫墓纪事抒感·八首》之一),充分表现了他的这种思绪。诗人生活在国难当头的时候,写下《东渡舟中感情四首》、《戊申雪国感怀》、《开岁三日闻榆关失守》、《初夏闷极感怀》……等,充满了忧国忧民和对日本帝国产义者侵略罪行的深仇大恨。他的代表作《梅花十首》一出世,便震惊金陵古城,得和诗224首,遂刊有《梅花唱和集》。不久,南京政府将梅花加冕为国花。
新中国建立后,他继任湖大教授,后应国务院周恩来总理之聘,任中国文史研究馆馆员,1970年病逝于北京,终年8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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