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春娜事迹:
高春娜,女,中共党员,24岁,湖南大学学生。
2005年3月1日,高春娜过完寒假准备返校。在人流如织的西宁火车站,她遇上了一起抢劫事件:一个高大强壮的男子抢走了一名妇女的挎包,在妇女的呼救声中,高春娜义无返顾地冲了上去。追出100多米,在一个狭小的胡同里,歹徒停下来威胁道:“不关你的事!”“不是你的包,还给人家!”高春娜冲上去紧攥着包,还没反应过来,鼻梁就挨了一记重拳。顿时,眼冒金星,鼻血满面,但她仍不放手。歹徒掏出一把尖刀朝她胳膊刺来,一下、两下……高春娜仍死死抓住挎包不放。胡同里人声、脚步声越来越近,歹徒慌忙丢下包逃走了。
高春娜被歹徒刺伤,幸运的是,隔着厚厚的羽绒服,刀子只伤到皮肤。可意想不到的是,在清洗伤口时,她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不知什么时候被小偷偷走了。无奈之下,她只好到距车站不远的好友肖绒家,一边向学校请病假,一边悄悄养伤。回到学校,高春娜只字未提在西宁火车站发生的事情,直到一个包裹的出现,一切才真相大白。这是偷了高春娜钱包的小偷寄来的包裹。偷窃得手后,他目睹了高春娜勇斗歹徒的一幕。当晚,尚未泯灭的人性让小偷彻夜难眠,幡然醒悟。他给高春娜写了一封忏悔信,请求高春娜姐姐原谅他,并说是姐姐让他“懂得应该怎么做人”,决心“再也不偷东西了,回学校好好读书”。这封信,连同偷来的钱物一起寄给了湖南大学校长。
熟悉高春娜的人知道,这一切绝非偶然。这个从小就随打工的父母来到青海的姑娘,外表柔弱,内心刚强;生活艰苦,心灵高尚。16岁就拿到大专文凭的她,只身到柴达木盆地东沿的乌兰县赛什克学校教书,用微薄的工资资助贫困学生,用善良的心灵温暖山区少年。她身在湘江畔,情系柴达木。她把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5000元奖金拿出来给孩子们买书买衣服。“山里的每棵树都是向阳的,山里人每颗心都是向善的”。在这样一颗勇敢而善良的心面前,顽石也会低头,阳光终将照亮每一个角落。
2006年,高春娜被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