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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如果这是一场民主选举——对湖南大学法学院第八届分团委学生会选举的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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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2 14: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如果这是一场民主选举的话,这是一个前提,有了这个前提,我想对这个假设后的选举说几句自己的感受。感同身受和“假设”的后果就是发现,这里面有很多与近代民主无关,甚至背道而驰的地方。具体有一下几个方面:



1.选举类别问题。

根据《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部长换届选举方案》,第四点第3项对选举人的规定,“选举人中有分团委书记,第七届分团委学生会全体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0506级学生干部,0506级全体(学生)党员,0506级学生代表40人。 ”

从选民组成成员看,此处选举人是“代表”,说明不能是所谓的全民直选,可是有称不上“代议制民主”,所以,如果它是民主选举,它的类别问题,有待商榷。

2.党员选举资格问题。

而具体分析其选民资格的取得上,也有莫名其妙之处,所谓的0506级学生党员必须参加选举,其根据难道是我们党是执政党,这是我们党的领导权的一大重大的体现?如果,我们党的领导权要靠这样的选民任命来维持,实在有点不利于我们党这一人民政党,并且是代表了~~~(三个代表)的伟大民主形象,也与当前我们党正在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有所冲突呀

3.监督机构问题。

上述的《方案》中,第四大点第2小点规定了监督小组名单,上列两个部分:(1)院党委总支书记(2)郑~~(院里的3位辅导员)。
一般而言,民主选举的监督者需要是“旁观者”,起码也不能全都是“内部领导”,否则,这个监督机构的合理合法性就有待考验了,虽不必然导致选举不公,但起码不利选举公正。
另外,据笔者的了解,当天到现场的只有(2)中的一部分成员,也不知道,未到的领导如何“远程监督”呀?

4.主席团选举问题。

由于上述《方案》仅仅限于“部长级”而其附件也只有《湖南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部长竞选申请表》,所以导致笔者不解的是选举的时候突然冒出的“主席团”的选举,很是莫名其妙。而这个主席团的选举也是全额选举,很是没有民主差额选举的势头。而就其原因,刘书记说了“只有他们五个报了名,自然当选了”。言下之意,他们来演讲走这个程序是对民主的尊重了 。值得表扬才对。

5.选民选举力问题。

(此处,选民选举力是指,每个选民的选票对选举所产生的影响的大小)

根据上述《方案》第五大点“换届程序”里的第6小点“投票”的第(1)项的“比例”的规定。如下:

“分团委书记 10%
第七届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20%
第七届分团委主席团各部部长、副部长20%
其他50%”

不看不知道,一看更是莫名其妙,此种选举中的分级选举不禁让笔者想起了中世纪法国的“三级会议”,选民有等级之分,“选举力”有高低贵贱之别。从人数上看,“其他”恐怕是最多的,但也恐怕是最“贱”的,比起一人就有10%的决定权来真是”三级议会“中的平民之于教皇呀(如果教皇也参选的话)。

回到第一个问题,选举类别问题,笔者斗胆认为,这次选举应当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分级民主选举”

然而话要说回来,选举之初,刘书记就说了,“不管是任命也好,选举也好,都只是个形式”!此言点破了笔者的假设呀!哈哈

以上是笔者在2007年9月11日下午两点十五分左右到下午六点多 纪念”911“之余的感想,疏漏难免,还望指正。
发表于 2007-9-12 18: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学院在这种事情上从来就不缺少质疑和争论,不管是选举还是奖学金还是保研.
一是做得确实有欠缺的地方,这是一个大环境.
二是,学生因为学法,所以变成"刁民"的可能性也最大
三是,如果
发表于 2007-9-12 18: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公民是平等的,但落实在具体的事件里,这句话又那么滑稽。凭什么你个书记的票就以一当十?还法学院的书记。凭什么你个学生会的票权值就大?


当一切发生在以法律为主修课的学院时,这一切真TM搞笑。
发表于 2007-9-12 19: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不宁唯是于2007-09-12 18:27发表的 :
法学院在这种事情上从来就不缺少质疑和争论,不管是选举还是奖学金还是保研.
一是做得确实有欠缺的地方,这是一个大环境.
二是,学生因为学法,所以变成"刁民"的可能性也最大
三是,如果



我觉得楼上的说的有点过激吧?就拿保研这事情,我觉得还是相当公平的!还有什么需要质疑和争论呢?哈哈,虽然我连名单都没有上去,嘿嘿
 楼主| 发表于 2007-9-12 23: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记的票可不只是“以一当十”哦 ,粗略算算,该选举,“应到人数159人实到人数147人”(官方数据)。
书记一票占投票效力的10%,而特别是在人数上是大多数的学生代表(除了党员)的投票效力就更可怜了,效力远远低于50%,人数却大概有90人左右。

再算算就知道了一票当几票了~!
发表于 2007-9-12 23: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丢人啊.还学法的书记.自己居然接受这样的不公平的规则.
发表于 2007-9-12 23: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人大会上.胡总书记都只能投一票.想来想去,还是法学书记牛.
发表于 2007-9-12 23: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书记是学会计的
发表于 2007-9-13 00: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这次的选举有很大的不合理之处但最起码是一个好的开端
lz能认真研究流程并全程参与这份耐心我十分佩服
但像lz这样的有责任心的人真是少之又少
当选举演讲进行到一半时会场里已经有了不少的骚动
甚至有不少人自动弃权提前离开了会场
那么您要的这种公平首先就是选民自己没有行使好自己手中的权利
而当演讲及结束前半小时时多数人已经昏昏欲睡,投票时更是漫不经心
会场里的人也走的稀稀拉拉的
大概也只有主席团才能撑到最后
我想书记的票占的分量就是在这个时候发挥作用的吧,免得出错

所以这也给法学院学生会提出了警示,以后的竞选一定要控制好时间别让选民都跑了
而选民也要使用好自己的权利,选举真正的人才,选举人手中的选票可以说是十分沉重的,那是百年法学的历史重担

所以lz的爱院维权精神让我深感佩服,不知能否有机会交流一下
嗬嗬,我也是本次候选人,虽然失败了,但我想只要我还留在法学院我就会将让法学院在湖南大学发扬光大作为己任
至于在哪个位置于我来说真的无所谓
做人不能只想着别人能为我做什么,而应该想自己能为别人做什么
也许您觉得很假,但这的确是我的真实想法

人活着不能只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为了能让更多的人能更好的活着!
与君共勉!
[s:234]
发表于 2007-9-13 00: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愤青,一直都是
发表于 2007-9-13 00: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小七的话让人我深感敬仰。由衷的。
  可能确实很多人对这次竞选不是很了解,客观上来说确实存在许多不太完善的地方,组织竞选方也是力求有变求改革的,如果学生会真如LZ说的这样那也就没走下去的希望了。
    楼主隐瞒了一个事实或者说没表达清楚一个事实——分团委书记和主席团是打分制(给每个候选人人打分),也就是说不是上面理解的一人投一票顶10票,评委给每个竞选人的分数相差并不是很大,倒是学生投票经常呈一边倒,我刻意统计了一下——最后胜出的侯选人往往是临场发挥得比较好而学生代表给的票最多的人,侯选人里不乏组织看好但落选的人,也有不是学生会的成员但最后竞选成功的,这都是事实,我算术不好但名单还是看得懂。
  最后组织方也存在人员缺少及各方上下的压力,部分的民主始终脱不开部分的集中,我们可以试着多给学生会一点宽容和时间,一切都在改变,不要让他们太寒心……
发表于 2007-9-14 00: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ls真是搞笑 看来你脱离群众了 不才在下一直坐在台下合格为法学院的高人交流只听说抱怨时间长肚子饿得
或者说赶着去上课的
可从没有人说过流程有什么规则奥妙
要有也只是时间安排上的不合理性  因为我也很饿

所以ls所谓前件和后件是根本构不成关系的,因果更是无从说起
主席团能做到最后完全是因为职责所在和责任心的支持,要知道如果每一个投票者都能完全真正的行使好自己的权利,那么就算是主席团想要控制结果恐怕也是非常十分以及极其之困难的

所以,很佩服lz对文字资料的研究分析纠错能力,当然还有ls惊人的想象估计猜测能力,非常不错的,有个性我喜欢!找时间喝两杯?

不过似乎缺少了最重要的一件那就是深入实践调查能力,要不咱拜把子好了,嘿嘿,相互学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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