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麓自卑—湖南大学最具潜力的校园传媒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00|回复: 0

唐双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0-14 16: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环境法中的风险防范原则研究

【论文标题】 环境法中的风险防范原则研究
【论文作者】 唐双娥
【作者专业】 环境与资源法 
【导师姓名】 蔡守秋 
【授予学位】 博士
【授予单位】 武汉大学 
【授予时间】 20030401
【 分类号 】 D922.1 
【 关键词 】 风险 风险防范原则 不确定性 环境法 
【 摘 要 】
  论文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语.引言介绍了以风险防范原则作为论文选题的意义、国外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论文的思路.正文由七章组成:第1章为环境风险与风险防范原则.风险防范原则存在的前提是科学对一些环境问题的认识存在不确定性.论文将这类带有不确定性的环境问题称为\"环境风险\",借用基本含义在于强调不确定性的风险概念来表达这类现代环境问题,以区别传统意义上的污染和资源消耗环境问题.第2章为风险防范原则的法律价值.风险防范原则关注的是未来可能发生的危害,显然是对未来利益的保护.第3章为风险防范原则的国际立法.这一章从风险防范原则在国际环境法上的发展阶段入手,着重分析风险防范原则在全球环境保护领域和环境污染中的具体立法.在前一个领域,风险防范原则立法的特征主要是:风险防范原则适用的领域正在扩大,适用风险防范原则的阈值较高.第4章为风险防范原则的国家立法.风险防范原则首先是在德国提出来的,它不是\"乌托邦式\"的思想理论,不仅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拥护,而且在国际组织的推动下很多的环境保护立法也吸收了风险防范原则.这可以从具有代表性的风险防范原则国内立法反映出来,包括澳大利亚、比利时、英国和美国等.在这些国家中,风险防范原则立法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征.第5章为风险防范原则中的平衡问题.由于对风险防范原则的基本涵义的理解与该原则的国际、国家立法密切相关,因此在这一章分析该原则的涵义.第6章为风险防范原则中的证据:法律与科学的对话.任何环境预防行动的正当性都必须得到证据的支持,风险防范原则同样如此.但由于它固有的不确定性,必然会缺乏证据的支持.为了超越因证据匮乏导致其功能的发挥,风险防范原则的定义都主张转移证明责任,即要求从事危害环境活动者证明其行为不会产生环境危害,是环境安全的.第7章为风险防范原则与国际贸易.由于风险防范原则允许在缺乏明确的环境危害的证据时,可以采取限制贸易等风险防范的措施,难免导致将风险防范原则当成一种任意、不公平的贸易壁垒.这使得风险防范原则成为\"贸易与环境\"讨论中的核心问题之一.这一章共分四节,第一节从一般的角度分析风险防范原则与国际贸易可能产生冲突的原因,第二节从WTO法的体系中考察WTO规则与风险防范原则产生冲突的可能性;第三节具体分析《卡塔赫拉生物安全议定书》对改良活生物体贸易的风险防范规制对其有关贸易带来的潜在问题.最后一节从实证法的角度,以美国与欧盟的牛肉-荷尔蒙案件为基点,分析风险防范原则在WTO法中是如何得到运用以及作为贸易争端解决机构的WTO专家组及其上诉机构对风险防范原则的理解可能带来的影响,剖析风险防范原则与国际贸易的辩证关系.论文的最后为结语.结语高层建瓴对风险防范原则涉及到的基础性问题作了总结,同时分析风险防范原则在中国所处的地位及应对措施..
【文摘语种】 中文文摘
【论文页数】 205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每日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湖南大学望麓自卑校园传媒 ( 湘ICP备14014987号 )

GMT+8, 2024-11-30 20:33 , Processed in 0.230480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