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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旁的一篇文章--07司考过来者可以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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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19: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自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论坛

我是司考过关者,实习至今接近一年,很快就要拿到执业证了,回想实习的这一年,真算得上五味俱全,这一年我最大的感受是,做一个成功的律师很难,但做一个真正的律师,就不是难与不难的问题,而是有没有可能性的问题,构成这一自我追问的原因,不是别的,正是我这些日子的真实体验。

  我原来有很好的工作,虽然绝算不上富裕,但一年有近十万稳定的收入,有优越的社会地位,促使我在三十五岁辞职去做律师唯一的信念,是我对这个行业的憧憬和对实现社会公正的信念,于是我提前一年辞去了副处级的职务专门复习,在渡过了艰苦卓绝的一年后,我终于通过了首届司法考试,我至今仍记得拿到分数时喜极而泣的情景,因为我以为,我从此将开始新的生活,我将在一个更为崇高也更富挑战性的领域大展宏图,尽管我的一些朋友同事乃至家人都表示了不同程度的不解,但我自己始终认为,这是我一个绝对正确的选择(至今我也这样认为)。

  拿到分数后我先后给十来家律师事务所或打了电话,或投寄了简历,因为我不是学法律的,而且司法考试的分数也不太高,再就是可能和年龄有点关系吧,受到了一些冷淡,但还是有两家事务所表示了积极的态度,我很快选择了其中一家。其实我当时对事务所的好坏根本没有概念,之前我甚至不认识任何一个律师,仅有的对这个行业的认识来自书本和网络加上一些自己的理解,我选择这家事务所唯一的理由是这个所比另一个的态度更热情一些,而且我凭直觉认为这个所的规模要更大也更规范一些,后来我知道这个所在我们这个城市上一年度律师事务所的收入排名上列第九,算个中等偏上的规模了。

 事务所地点比较好,在市中心一个商业大厦的八楼,面积近一百五十平方,装修还算可以,所里有律师近五十人——这是名册上的,实际上,来上班的不到十五人,经常来上班的不到十人,每天都来的只有五六个人:一个会计,一个出纳(都是律师兼任,在所里领工资,偶尔也办案,他们负责收钱,每天必须来),主任和另一个合伙人,主任聘请的一个律师助理,加上我和另外三个实习律师,每天上班的不过七八人,有的律师根本不来上班,有的律师连在所里呆了三五年的人都没见过,有的律师甚至连主任都说不清楚是怎么挂上这个所的——于是我知道了第一件事情,律师可以在一个所工作好几年而从不露面。

  我听到不少实习律师说他们工资太少了,只有五六百,好象少得不得了,我很惊讶,我不是惊讶他们拿的少,我是惊讶——他们竟然还有工资!我们所的实习律师,根本没有工资,全部尽义务,不要说没有工资,就是你办了事也没有补贴,纯粹的尽义务,所里的态度很明确,你是来学习的,我让你实习就是恩惠,想拿钱就走人,我从侧面打听了一下,很多所都这样,没有工资。不过也有例外,这是我后面要说的了。我对此倒无所谓,不要说一年,我是有思想准备几年都没有收入的,毕竟我工作了十多年,对很多事情我还是会有一个基本的判断,不会天真到以为哪个行当里遍地是黄金。再一个,我有些积蓄,妻子的工作也不差,家庭条件比较好,我也不计较拿不拿这点实习工资。另外三个实习律师有一个情况和我差不多,另两个年轻的就惨了,其中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家在农村,也没有工作经历,住的是一个月一百五十元钱的贫民房,连自行车都没有,每天走近一个小时的路来上班,真让人难以想象他竟然是一个律师,虽然只是一个实习律师。我对有没有工资无所谓,但我不明白的是,我们算不算劳动者?需不需要签定劳动合同?有没有权利按最低生活标准拿工资?我更不明白的是,我们实习的地方是律师事务所不是包工头的工地,本来应当是最规范最讲法的地方,但劳动法还有很多相关的法律在这里消失了,不见了,被遗忘了,只有当事人来咨询的时候,我在一旁听见主任振振有词地说:不管你签不签劳动协议,劳动关系是确定的,你有权利······呵呵,也许我缺的不是权利,而是把权利提出来的勇气,或者说,提出这个权利的代价太大了,不值得一提。

  我在所里的工作很杂,打扫卫生、接听电话、复印材料、书写法律文书、跑法院检察院、跑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等等等等。因为所也不太大,事情本来不多,我们四个实习的,都抢着做,无偿提供的劳动力,反而以此为荣,来一个当事人会有几个人跳起来倒茶,电话一响几双手都伸过去,因为没有分配具体的工作,每个律师都可以指使我们。

 说心里话,我对此是心甘情愿的,全部的原因只有一个,我是来学习的。有时候没事干就闲坐一天,有时候忙起来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但大部分时候都在做一些很机械的没有丝毫智力因素也没有任何专业色彩的事情。大部分律师对我们比较冷淡,当然也不会专门和你过不去,表面上的礼貌是能保持的,有的律师还是比较愿意指点你,特别一些年纪较大的老律师。过上一段时间,大约三四个月吧,各人的长处或短处多少都会显露出来,渐渐地,有的律师会来和你交往,和你讨论案情,偶尔还会来咨询你一些不太重要的法律问题,当然,性格上有缺点的或能力不太强的,可能日子会难一点。

 我来实习几个月后,基本上能和律师们打成一片,一来我性格比较随和,不太计较一些得失利益,有事情进退把握得比较到位,二来有些相关的工作经验能为别的律师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三来经过交谈了解,知道我以前做过公务员,而且有一定的级别,有的律师希望我能给他们介绍一些案源,于是多少把我的地位提高了一些。后来主任知道了(呵呵,其实我的经历我在来的第一天填一大堆表格的时候都写明了,结果还是靠我的嘴讲出来),就来找我,让我给介绍案源,给我提成。之后主任又找我几次,都是谈这个问题,后来见我没动静,就有点不高兴,以为我不愿意,嫌提成少,就说我要嫌少可以商量——我对此比较反感,因为我第一次已经说了,我有案子会介绍来的,但主任的一再提醒我认为是对我不信任,不信任的原因是我嫌钱少,确实有律师把案子拿到别的所去做。事实上,我确实努力过,也希望能为所里带来一些案件,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多官司要打,主任好象觉得我应该认识所有要打官司的人一样。

  我实习的第一个问题是实习律师证,因为等法律职业资格证太慢,司法局规定可以凭考试分数办实习证提前开始实习。我很早就把资料交到了司法厅,但整整四个月都没办下来,而我们所里四个实习的,有一个才半个月就拿到了,还有一个过了二十来天也拿到了,剩下我和另一个,左等不来右等不来。主任说要我们去找熟人,主要是司法局或是司法厅的熟人,只要有熟人就可以办下来,没熟人只好等,而先办下来的两个人都是找了熟人的。我没找熟人,而是去司法厅去问,让我万分惊讶的是,律管处负责办证的人竟然也让我找熟人!说你找了熟人能快点,不然只好等。我简直出离愤怒,因为这个该死的实习证实际上只要半个小时甚至十分钟就能办下来,我不明白为什么办这个东西要找熟人,这又不是什么分房子涨工资,这只是一个律师的实习证,一个根本不值钱也不代表任何权力的东西。简直不可理喻,为什么在司法部门会如此公然的以熟人为办事的入口。我后来才知道,有的人根本不用实习就能拿到执业证,有的人根本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就能拿到实习证,有的人实习只是象征性的,我们一起实习的就有三个月拿到执业证的。同样,有的人实习了三年也拿不到证——虽然这是极端的例子。其实这些事情对我这样经历的人本来应该想象得到,但我还是没想到,因为我想法律部门对程序上的事情(其实也就是表面的事情)至少应当起表率作用吧?我不知道一个连办实习证都要找熟人的人是否能当好律师?我认为不能。后来我坚持不找熟人,尽管司法厅的一个副厅长是我父亲大学的同学,但我没有开这个口,直到拿到资格证我才办好了实习证,而这时和我一起实习的已经有人成为律师了。

  实习上一段时间,大约半年左右吧,我渐渐地能独立地处理一些事情了,比如会见当事人,接待一下来咨询的人,参与一些比如调解之类的事情,听庭审听多了,后来也有机会独立去参与案件的具体审理,当然只限于一些简单的民事案件,也不能以律师的身份。学习这些其实不难,很多程序上的事情多跑跑也就弄明白了。我们所的律师除了主任和合伙人外,大都收入一般,不少律师还没我以前拿的多,换句话说,就是没有案源,这对律师来说,是致命的。如何寻找案源,这几乎是律师永恒的话题。以前的律师有的靠法院介绍,现在有的法官依然会介绍案子给律师,只是不那么普遍了,我想这种现象以后会进一步减少直到消失。靠律师的能力来拓展案源,我想这是一个非常抽象的事情。我见得最多的,是靠关系,靠同学的关系,朋友的关系,父母的关系。这其中最重要的,我认为是父母的关系,或者叫家庭的关系,因为只有家庭成员才会实心实意地帮助你,同学和朋友会帮你,但只会消极的帮助,只会在机会凑巧的时候顺便帮你,而家庭成员是最真心诚意地盼望你好的,因此会不惜一切地替你拓展业务。说到这里我冒昧地下一个断言,几乎所有成功的律师,在背后都有两种影子:家族力量和工作背景。

 这一点不太有律师勇于否认。我这一年接触的律师,大约分为两个年龄段,四十五岁以上的律师,在干律师前几乎都有在司法系统工作教学的经历,比较多的是法院的,检察院的,政法大学的,司法局的。四十五岁以下的,很多都有家族力量的支撑(我不说全部只说很多,因为社会毕竟进步了)。而再年轻一些的,三十五以下的,才出现背景比较干净的律师群,但这一个群体的律师,还没到他们的黄金时代,所以目前来说,律师行业并不纯洁,很多成功的律师现在可以站出来说自己如何如何,但他们是有原罪的,他们的发家史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因为他们有原罪,所以他们现在也无法干净地执业。

 仅仅实习这一年,我见了太多的律师和法官的暧昧关系,律师和法官之间太复杂了:同学,同学的同学,朋友,朋友的朋友,师生,同事,战友,恋人,情人,盘根错节,不一而足。回避制度形同虚设,大家心里明白嘴上不说。我认识一个法官直截了当地对我说律师懂什么?只会吃喝嫖赌。我也见到了律师间的恶性竞争,我亲身经历的一个案子,一个当事人为了一部车子(尼桑,价值二十万左右)和人打官司,第一次来我们所谈的代理费是六千,后来他跑了几家事务所,又来谈,几次下来,我们降到了两千,他说第二天来交钱,但一星期后,他打电话给我,说另一家律师事务所一分钱不收他的,全风险代理,事成后按照百分之二提成。

  恶性竞争只是一个方面,更让我吃惊的,是律师的水平。一年来我接触了不少律师,旁听了几十次庭审,律师的整体素质之差实在出乎我的意料。有的律师连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都分不清,有的律师不知道什么叫票据的无因性,有的律师不知道什么叫表见代理。我亲眼见到的一个律师竟然说著作权在作者五十岁后就不保护了(千真万确,而且是在法庭辩论中,我当时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最可笑的是,有一位律师二审为被告辩护时居然不知道一审被判的是什么刑罚,这些事情说起来真是匪夷所思,但又确确实实地发生在你眼前,而这样的律师,也不愁没有案源,天知道他们是怎么去胜诉的。有一天和一位法官吃饭,喝了几杯酒,法官鄙夷地说:有的律师连当事人的水平都比不过。

  上面我举了一些比较极端的例子,实际上,整个律师群体的地位并不是非常高,一些低水平讼棍型的律师更降低了这个行业的档次。再有,我觉得法官对律师的劳动并不尊重,律师念代理词或发表辩护意见时有的法官打磕睡,聊天甚至剪指甲,对律师千辛万苦收集来的证据一句话就丢弃,也不说明任何理由,甚至我听到法官对当事人说:你请什么律师,你不请还能多得点。我觉得这话说起来也有他的道理,我个人以为百分之九十的案子和律师一点关系都没有,该你赢就赢,有的律师在法庭上胡说八道一顿,明明什么都不懂,可是案子本身是非很清楚,你不能因为律师水平差判败诉吧?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案子和律师有关,但也不全是水平,而是关系,只有百分之一的案子和律师的水平有关,你要碰,遇到一个好法官,好检察官,好案子,好的合议庭,好的审判委员会,甚至好的政法委,而同时你又是一个好的律师,所有这些凑到一起,你就可以大展宏图了,这样的机会不是没有,但是概率太小。我碰到的律师,年轻的大多满腔热情,对律师的理解是理想化的,一到中年以后,马上世俗得一塌糊涂,和个小商人没区别。

 法官检察官也一样,年轻的公正热情但没机会,到一定的年龄机会来了,人也变得没滋味了。再有,律师不能发挥作用我觉得是制约因素太多了,比如一个稍微影响大些的案子,就会有各种关系的介入,审判委员会,政法委,党委,纪委,政府,制约因素一多,连法官都形同虚设,更不要说你律师,律师最大的作用,不过是帮助当事人走完一个规范的程序。我不知道老律师们如何看待这些事情,我虽然入行很短,但我自觉有些东西是有共性的,律师不能超脱于现实而存在。
发表于 2007-11-28 21: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写这个文章的人的目的是什么?

表达他的超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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