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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惊世骇俗的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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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6 22: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封写于一九七八年七月六日的情书,是写给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公开在媒体上刊登征婚广告的女人的。正是这封情书,打动了这位惊世骇俗的中国“第一女”。



    1978年,该“第一女”在某报刊登了一则“征婚启事”。文曰:“……二十三岁,大学毕业,医生,家庭条件优越、像貌不凡、事业有成……”该启事为全国首例,立意不凡,气势傲慢,一时引发轩然大波,尤其在青年群体中。骤然,从全国各地来了许多应征者,一时间,征婚人所在单位门前帅哥云集,英才接踵。单位只好公告曰:征婚人已调走。



  同年7月6日,一位当时供职于成都某单位的陈姓大学生寄出一封求爱信,同年7月9日,“第一女
见此信后复函,并附两张电影票,约定在兰州电影院见面。约会中,“第一女”对陈说:“每天都有许多人流连在单位门前,我们只好躲到乡下去了;每天都有几百封来信,只能挑一些来看……”



  据当时有幸见识过“第一女”的人称,其颇有大家闺秀之韵味、风雅学者之风范,她把人领入了满园牡丹皆失色“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境界。从此,可以不再崇拜“四大美人”了!


  情书原文:
    
  尊敬的XX:

    
    在一次众多朋友相聚的晚餐中,有人神气十足地向大家报告了一则惊世骇俗的消息——你的“征婚启事”。这“启事”似在急管繁弦的意象音符里,透出了征婚人的心曲:是你高尚人格的透露,是你内在美的舒张。这种游离于弦外的美,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圆弧,唯兼具诚心与灵犀者,能解读其中之妙。该“启事”字句闪烁而含凝,犹如奇峰上的明珠,将日月光华化为一片柔情而示人以祥和与希望!


  你那不到30平方厘米的“征婚启事”,震憾着三山五岳 ,激荡着无数青年的心,又像散发不尽浓香的艳丽牡丹,招致无数蜂群。不!它不是牡丹,而是一朵不染污泥的莲花,有人说牡丹最美,那正

是因为久不见莲花。不!它不是牡丹,而是一尊俨然耸立又金光四射的致爱之神!


  “四人帮”横行十年,扭曲了人性;在“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高压下,必须“夹着尾巴做人

”,人人都因“不知画眉入时无”而忐忑于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国人因此饱经风霜而刚刚开放改革的时候,你敢有如此创举,足见不凡。不得不令人闻之肃然,思之起敬。你那闪亮的“启事”,将会唤起中国青年的激情,它证明了一个权利——世间溜溜的男子,任你溜溜的爱。


  你作为医生,本科学历、美黯群芳,地处省城,家庭条件优越,佳婿何其多也。但你不流于一

般,立意超凡,敢于在一片不知趣的笑骂声中追求真理、主张自己的权利、释放自己的个性,其德行之高,气度之大,立意之妙,断非凡夫俗子能为。为文姬耶!为巾帼耶!


  面对这则充满豪情的“启事”,四座皆惊,众人啧啧称赞,真是:“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

言而人推厚焉”。人生相遇贵相知,熟谓世间无伯乐——你正是我朝暮寻觅于茫茫人海中的知已。因为,我们俱怀逸兴壮志飞,同有欲上青天搅明月的豪情;我们虽“身无彩风双飞翼”,却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确信我们能够共同构建“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冬雷阵阵夏雨雪,乃敢与君绝”的忠贞不渝的感情。我想入非非了么?


  我已经认定了你这位百载难逢的知已——我的幸福使者。天若无霜雪,青松不如草——我将捧

着这颗赤诚的心,越过千山万壑,淌过千回百折,走进你的视野,走入你的心田,走上你的幸福!用我的生命之光,照亮你的旅途,照亮你的人生。相信我们终能“倾盖如故”,共剪西窗之烛,共话巴山夜雨。


  饭后,我回到寝室,轻轻关好房门,激动地展开你那张“启事”,就像搜寻宝藏那样,望着—

—出神地望着, “启事”里竟然喷出了醇厚的酒香——我醉了;“启事”里荡起了池水般的微澜——我心动了!我迷惑,我茫然,我震憾!我的思绪像脱了缰的天马,狂奔于九天!真是“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是夜,我辗转反侧,不能成寐,恰如顾祝说的:“是夜断肠人不见,起行残月影徘徊”。我知道,我正渴望着,渴望和你如那金风玉露般,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爱情”这个词,在中国,它产生于“五四”运动,至今也没有人给它下过准确的定义。“博

爱”两个字,在中国讲了几千年——黄花冈勇士在一片博爱的掌声中毙命;中国多少无辜的庶民在一片博爱的万岁声中牺牲;罗亭先生的爱,凡尔赛先生的爱……在“博爱”的掩盖下,多少人的幸福被掠夺,多少人的纯真被玩弄!


  从本能上讲:人总是首先尽可能地为自己。那么,真的不存在爱吗?不!正因为它是奇缺的,

特殊的,难于追逐的,为一般人所不理解的,更是许多人所不能做到的,所以它才显得尊贵,才需要提倡,才值得人们去追求、去牺牲!


  “爱”是无私之神,只要拥有爱的怀抱,任何人都能沐浴无限温暖;爱是甘露,一切枯死的灵

魂都会在爱的抚慰下焕燃;爱是神剑,一切虚伪、欺诈都会在爱的锋芒下消散;爱是摇奖机,得到爱的垂青,便会富甲一片……如果谁真的拥有了爱,便是蓬莱岛上的散仙。爱情,它像花神,一路撒下浸人心脾的余香,又像航行的灯塔使人在风雨苍茫的航程中不致迷茫。为爱情死去是幸福,为爱情活着更是欢欣。爱情,它寓于玄妙之中,建立在无私的意志之上!


  “爱”是客观刺激所引起的一种贪欲,这种贪欲产生人们追求自我满足的心理状态,这就是利

益趋动。落实到行为上,便是尽可能地为了自我。在此心理活动下实施的行为,很容易损伤客体。


  从哲学上讲:“爱”是维持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所必须的行为规范。所以它又不应该仅仅出于

与生俱来的本能,而应是道德范筹的“公理”,属于后来的教养,只能依靠社会环境和个人修养去塑造,其修养程度,体现在生活中的行为尺度便是人格的高低程度。它不是一成不变地存在于体内,而是飘忽于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或者是与整体利益的选择之中,非成就致高的德行而不能全达也。


  我姓陈名X,身高1.82米,大学本科,现服务于成都XX工艺美术公司。其所以未婚者,除一心于

事业外,还因为我虽非饱经风霜,亦算看透了人情事故,听见一般人所说的“爱情”,就会产生一种面对陷井的感觉,就如一个惧怕假货欺骗的消费者的过敏反映,但由此也产生了对“真货”的渴望。我正追求着那难于成真的无私的爱时,欣逢报上传来你的一声春雷,这使我从冰冻的岩石上发现了灵芝的闪烁,从普遍中找到了特殊——如果你不是追求感情上无私的、意志上坚定的、事业上有为的、道义上一致的、情趣上相投的感情,应该早就低就了,又何至于高搭彩楼,众里寻真呢?


  这声春雷,就如光茫四射的彩霞,照散了我心中的迷雾,又像一支有力的巨手,拉开了我内心

的帘幕,扣响了我的心弦,指引给我爱情的道路。它使我梦游在你的桃花园中,我情不自禁!我身不由己!我迫不急待地来到了兰州。啊!真是“地因人传,人因地显”——它不是兰州,是迸发热情的火球。它不是兰州,是真理和幸福的钥匙,是令是人沉醉、加快血液循环的烈性酒。兰州!它此刻是人们的愿望组成,是人们的归宿终点,它是这样地令人神往,它已不是原来的兰州。伊丽沙白头上多了颗钻石,皇宫便显得更加亮丽;大地有了月照,山河变得格外娇情;兰州城有了你,一切都教人动心!


  生命之于人只有一次,如果不是为了追求真理和事业而活,那就等同于异类。与其同混蛋共事

,不如与混蛋战死!我不远千里,是为追求真理而来,是为尊重我的意志,追逐我的理想而来。我有信心实现我的愿望,因为我相信“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的自然规律。假如我得天独厚,能为东床,我“愿作贞松千岁古,谁论芳槿一朝新”。假如我名落孙山,不入芳心,我一样会祝你幸福,我可以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但从此以后,我岂能还有快乐起来的理由?


  李白说: “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人生,历史一过客而已——我们都

是赤条条地来到这个世上,一针一线也不曾带来,去的时候自然不想也不能带走什么。我们的人生可以像大雁掠过苍茫的天空,在身后不必留下什么痕迹。可是,我们在这个时代所享受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都是前人和当今的人们辛勤耕耘给我们带来的。我们总不能做个白吃大王吧?就说做人的义务吧,偿还总是必须的,我们应该为时代做点什么!若有你这样的知己,会当二人同得心、黄土变成金,会当事业有成以谢天下!


  滔滔情怀,且是馨南山之竹能书,就此搁笔,容当来日畅叙。我虽无司马少陵之才,愿作抱布

贸丝之人。撕心之,当不负我,请复。


     祝
    你的幸福与日俱增
     陈X
    
     一九七八年七月六日 于兰州旅馆303房
发表于 2008-6-5 21: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潜力,非常高兴遇到这么好的帖子 谢谢
发表于 2008-6-5 21: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顶白不顶!!
发表于 2008-6-6 11: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人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打破旧俗的勇气值得钦佩
发表于 2008-6-23 23: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就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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