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08-4-16 21: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恩,下午看到新闻了.还有篇报道,被很多网站删除了...
贺卫方质疑"凭群众感觉判死刑"背离法律人思维
全国知名刑法学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光权教授则持不同观点。他认为王胜俊院长讲话的出发点是非常好的、内容也完全没有问题,是对现行司法制度改革的探索
4月10日下午,新任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与珠海市中院法官座谈时提到了当前人们密切关注的死刑问题。王胜俊说,对待判不判死刑的问题要考虑三个依据:"一是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二是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三是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
4月13日晚,在北京大学"法治与公共政策每周评论"讲座上,著名法学家、北大教授贺卫方称,王胜俊的言论背离了法律人思维。
贺卫方说难
群众感觉太难衡量不稳定
贺卫方
男,生于1960年7月,山东省牟平县人。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大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外法学》主编,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研究领域为:西方法律史、法律理论、比较法、司法制度。
>>详细
此前,北大教授贺卫方曾主张立即废除死刑。但他同时认为,目前废除死刑不可能,因为中国缺少理论上、文化上和观念上的准备。
针对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的言论,贺卫方说,王胜俊院长所讲的第一条没有问题,因为法律需要长时间的稳定,使民众面对法律时能够有所预期,所以无论是死刑还是其它刑法,都要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行使。但贺卫方认为,王胜俊的第二条和第三条与第一条有所矛盾,因为国家的治安总体状况变化比较快,特别是"人民群众的感觉",更难以衡量。不同的民众对同一个案件会有截然相反的声音,所以"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法律的渊源是不明确的,"是月朦胧鸟朦胧"的,难以实现。
贺卫方强调,法律的特性要求必须承认以前的规则,保持稳定性,法律才有权威,王胜俊院长的说法"完全背离了法律人的思维"。
周光权叫好
探索介于中西方的折中方式
全国知名刑法学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光权教授。资料图
全国知名刑法学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光权教授则持不同观点。他认为王胜俊院长讲话的出发点是非常好的、内容也完全没有问题,是对现行司法制度改革的探索。
周光权昨日对记者说,作为最高法院的领导,王胜俊的讲话并非完全从法律角度出发,而是带有政治意味,因为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会很长,在社会转型期会出现很多新矛盾和新问题,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既需要司法机关的努力,也需要普通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国外通过陪审制度来落实民意,中国也不能只由司法官等专家"关门判案"。"从这个角度看,王院长是想探索一种介于西方诉讼民主和中国专家判案之间新的折中审判方式,从而充分考虑民意"。
周光权认为,在中国现有的制度框架内,法院的权力和工作能力有限,所以在寻找犯罪发生的复杂原因时,需要寻求普通民众的支持,"当然,要对民意做一种限制性的解释,即‘规范共同体’内民众的意见"。周光权解释说,"规范共同体"就是说民意的表达要遵守法律的基本规范和规则。
此外,周光权还建议在死刑审判中引入独立的社会调查机构,对嫌疑人的经历和精神状态,以及民意反应等进行调查,并在判决书中体现,从而使判决更公正更符合民意,"只要有制度保证,落实王院长的想法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成都商报 殷玉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