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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遇车祸获赔偿 十八年后要父母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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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19: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两岁遇车祸获赔偿 十八年后要父母还钱

来源: 四川新闻网
  两岁时因车祸致残的小王长大成人,成年后的他将十八年来辛勤照顾自己的父母告上法庭,“当初他们拿了四万多的赔偿金,现在我请求法院判令父母把这笔钱还给我,让我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四川新闻网记者6月16日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家庭纠纷最终以调解结案,身有残疾的小王在多方帮助下还获得了一份工作。
  父母代收赔偿金 引发家庭纠纷
  据小王的母亲叶女士介绍,小两岁时遭遇车祸导致右腿残疾并接受了截肢手术,“按照当时的生活标准,肇事者赔偿了伤残补偿费、后期手术费和护理费等等费用共计41600元。”由于小王当时未成年,这笔费用自然由父母代收。“我觉得代收只是个法律上的用词,父母和娃娃之间哪里还计较这个?代收的钱最后都用在了娃娃身上。”然而令叶女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娃娃成年后竟会找她索要这笔代收款。
  “这么多年来他们一点不关心我,所以我要拿回自己的钱过自己的生活”,法庭上小王甚至要求断绝与父母的关系。而案件承办法官经调查了解到,小王幼年致残比较自卑,性格孤僻,平时很少和父母沟通,一直对父母心存怨气,“小王的父母对他的关爱也确实不够,我们认为不能把家庭矛盾激化的原因都推到小王身上。”
  协助沟通调解结案
  武侯区法院法官对四川新闻网记者介绍说,这是他们接到的第一起特殊监护权纠纷案件,“其它国家对这类纠纷的处理方式与我们不一样。”法官说,如美国惯用的方式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代为管理未成年人的赔偿款,并按实际开销支付他们的医疗费等费用,待孩子成年后将剩余款项一次性直接返还给当事人。
  “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我们分别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谈话,让他们换位思考,试着理解并包容对方。”承办法官表示,鉴于小王安装假肢需要大量的手术费,院方建议他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与父母共同承担手术所需费用。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小王父母同意给儿子部分赔偿款并表示今后会加强双方沟通。考虑到小王身患残疾和谋生能力低下的情况,武侯区法院还主动为小王谋得了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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