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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啊,我的第一次实习经历呀,离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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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1 23: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第一天来到我们县人民法院“实习”,刚一进那栋新修的法院大楼,带我的那个阿姨就催着我快点上去,刚好有个案子要开庭了,要我去旁听。



   啊,我第一天实习啊,啊,我见的第一个真正的案子呀,他就是个离婚案。



   唉,不过后来了解到,因为我在的这个庭是民事法庭和行政法庭合并后的一个庭,所以里面主要就是民事案和行政案,而这里面绝大多数都是离婚案,所以还是很正常的啦。



   唉,了解那个案情之后呀,我是更加的感慨呀,现在的年轻人呀。



  原告方为女方,被告方为男方,女方坚持离婚,但男方不同意,但是案件最大的焦点在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有一儿一女,女方坚持要儿子,而男方则坚持两个娃他都要,并且男方还提出如果真的离婚了,女方要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和青春损失费10万(不过后来,庭长跟我讲,这个条件纯属搞笑,法庭直接就没有理会这个条件,话说人民法院就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一名词,而结婚是双方的事,你有青春,对方照样有青春,你损失,对方还照样损失呢。)。



   我感慨的是,女方在15岁的时候就认识男方了,男方当时18岁,女方16岁的时候,两人开始同居,一年后生了一个女儿,两年后生了一个儿子,直到女方21岁的时候才办的结婚手续,现在,女方26岁,男方29岁。天啊,现在年轻人呀,太开放了呀,并且他们还是农村的,居然这么搞,这么年轻就生娃,还这么年轻就离婚,也太前卫了。



   于是,就开庭了,因为以前搞过一次模拟法庭嘛,所以程序差不多还是都知道。因为这是个很小的案子,所以也不是搞得很正式,没有在真正的法庭上审理,就在那个办公室里开庭了。唉,我相当不满的是,那双方的家属从头到尾都在那抽烟,我更加不满的是,明明办公室就摆了个“禁止吸烟”的牌子,居然还没人管,我最最不满的是,那个庭长居然也抽烟,唉,于是,整个办公室就乌烟瘴气了。



   审理过程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女方就是说,男方经常在外赌博,还时常打她,并且男方在外同另外两个女人鬼混,所以她坚决要离婚。但是男方否认了这些,但是我觉得他否认得一点都不彻底,几乎没有起到否认得效果。反正就这么搞了一个多小时,开始法庭调解了,庭长的意思是把两个娃都给男方带,女方每月付300元生活费至小儿子18岁,因为两个娃都写了意向书,其实也就几个字“我愿意跟着爸爸”,女方开始不同意,后来庭长找她出去说了几句,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她就接受了。然后两人签了字盖了手印,这个婚算是离成了。



   之后,庭长就出去找人打那个调解书。



   于是,双方家长就开始争论了,刚开始还只是争论,后来直接就吵起来了。



   我的神啊,离成了也就算了,还有什么好吵的嘛,受罪的是我们呀!



   搞笑的是,男方那个姑婆,还嫌一切太快,太简单了,神啊,就离个婚你想要多复杂啊,你当是杀人呀。不过还好,他们还不存在财产纠纷。



   啊,不过,在那折腾了一上午,被烟熏了一上午,还是算挺有收获的,明天好像还有个案子,希望别再是离婚案呀,毕竟不是好事呀,而且,还是不要让我太多的接触这个,不然以后很有经验了就不好办了,呵呵,我可不要整天就想着离婚哦。




   哈哈,我决定了,以后如果走上搞法律这条道路,要好好搞离婚案呀,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容易呀,大家以后要离婚,来找我呀,我正在努力积累经验,哇哈哈。。
发表于 2008-7-31 23: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奋斗。。。。偷户口本登记去
发表于 2008-7-31 23: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知道庭长到底跟那女人说了啥。。。。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23: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rice28929567于2008-07-31 23:14发表的 :
奋斗。。。。偷户口本登记去


你是说那个电视里这么做的,还是你打算这么做呀?
发表于 2008-7-31 23: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神奇~~~
发表于 2008-8-1 09: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嗬嗬,看来楼主对于夫妻感情这一领域有独到的深入的研究阿
发表于 2008-8-1 13: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区法院每天开两个庭,热闹的时候就是三四个。其中三四个案子里面就有一个离婚的,都看的麻木了,还有人当庭冲上去打的呢~民庭嘛,无非就是离婚和借贷,其他案子很少的。
发表于 2008-8-1 14: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rice28929567于2008-07-31 23:14发表的 :
奋斗。。。。偷户口本登记去

这个情节是相当滴经典。
发表于 2008-8-1 22: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在法院的同学说法院不是一般的黑....虽然以前早有耳闻,不过亲自听熟人提起,那感受大不同了.....
发表于 2008-8-1 22: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慨的是,女方在15岁的时候就认识男方了,男方当时18岁,女方16岁的时候,两人开始同居,一年后生了一个女儿,两年后生了一个儿子,直到女方21岁的时候才办的结婚手续,现在,女方26岁,男方29岁。天啊,现在年轻人呀,太开放了呀,并且他们还是农村的,居然这么搞,这么年轻就生娃,还这么年轻就离婚,也太前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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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结婚早不是开放的表现。。。懂么?
发表于 2008-8-2 22: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婚早那是农业社会的传统...如果去农村泡个MM但又不跟她结婚试试,估计她家的一帮子亲戚会来上门砍人了.........依照农村人传统观念,两人同居就和结婚差不多咯.

可能两人之前是农村出身,后来又去县城生活,所以生活方式和观念都改变了.
发表于 2008-8-5 14: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一次实习的时候,写的第一份文书就是 离婚的起诉书
旁观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离婚案 [s: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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