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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
——在湘潭大学法学院25周年庆典上的致辞
胡肖华
(2008年9月9日)
尊敬的谢勇副主任、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院友、各位离退休老同志,老师们、同学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时维九月,序属三秋”,值此雏菊绽放的金秋时节,在即将迎来湘潭大学50华诞之际,我们欢聚一堂,在这风景如画的山水校园里隆重集会,热烈庆祝湘大法科创建25周年。在此,我谨代表湘潭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向莅临庆典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老师、各位院友表示最诚挚的欢迎!向在各个时期关心、支持湘潭大学法学院的 建设和发展的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国内外兄弟法学院校、专家学者、海内外同仁、广大院友、社会各界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向曾经和至今在湘潭大学法学院工 作和学习的前辈先贤、干部和师生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节日的问候!
众所周知,湘潭大学是中国现代高等教育中的一朵崭新的奇葩,而湘大法学院则被誉为这朵奇葩上的一颗“最迷人、最璀璨、最夺目”的明珠!
二十五个法学春秋的微言大义,四分之一世纪法治求索的价值义理,既蕴含了湘大法律人的艰辛、挫折甚或低谷时的迷茫,更伴随着我们的不屈、坚忍和成功的喜悦。老教师宽容慈善的叮咛和嘱托,同事们面对挑战时的焦灼和团结,院友们电话那头的鞭策和问候,学子们孜孜以求的匆忙身影和面红耳赤的辩论场景,谱写出了湘大法学院由稚嫩走向成熟、由探索走向辉煌的壮丽篇章!
一、宅心仁厚、高风亮节的师德传承是我们发展的不竭动力
1982年,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特别是在省司法厅的直接支持下,学校组建了以李行同志为负责人的临时筹备组,在南阳村两间破旧的宿舍里,开始了法律系的筹建工作。李行老师为人宽厚、兢兢业业,为法律系的创建呕心沥血。不幸的是,1984年春节,他因病医治无效,与世长辞。法律系从此失去了一位备受尊敬的先行者,但是,李行老师的那种“立系为公,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高尚风范因此而萌发并不断发扬光大!
在创业初期异常艰辛的日子里,较早加盟法律系的陈乃新老师、陈学儒老师、张正福老师、黄常模老师、王远瞻老师、黄庭生老师、唐泰来老师、刘健老师、谭桂珍老师、田培炎老师、许长林老师、宋世杰老师、刘汉娥老师、李永嘉老师、邹今骏老师、刘骖老师、刘兰芬老师等在庞志仁、何文燕等老师的带领下,克服重重困难,不计条件,不讲报酬,为法律系的后续发展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他们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的高尚品德值得钦佩和学习。在众多的前辈先贤中,至少有两位老师是我们永远不能忘记的:
不能忘记宋世杰老师,他即使身患重疴,经过了两次手术、多次化疗,仍然坚守三尺讲台,在病危住院的前一天还在给学生们讲授诉讼证据专题!宋世杰老师为我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鞠躬尽瘁,奉献了毕生的精力,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不能忘记黄庭生老师,他二十年如一日地关爱着他的法学院和他的弟子们,就是躺在病榻上,他仍然不忘鼓励年轻教师奋发向上,仍然为学生的学习与就业心急如焚,在弥留之际,他拉着我们的手,向我们托付的最后一件事就是一名学生的读研资格必须解决。
法学院老一辈教师一直秉承“顾全大局、甘为人梯”的奉献精神。长期以来,他们为年轻教师的成长营造了宽松的环境,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和 锻炼机会,这种高风亮节滋养着一代又一代湘大法律人。在他们的直接或间接的举荐下,已有多人肩负着法学院的期望和重托,走出三道拱门,为湖南乃至全国的法 治建设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
老一辈教师的任劳任怨和诲人不倦,也深深地激励着我们的院友和学生不断成长。在众多的院友中,已涌现出了以皮本固、王晓琴、刘革安、印仕柏、郭正怀、刘庆富、周赛保等为代表的优秀国家公务员;涌现出了以王晓麟、颜俊、邓福荣等为代表 的知名律师;涌现出了以蒋大兴、江国华、廖永安等为代表的优秀青年学者;涌现出了以禹华初、陈晓伟、褚格林等为代表的优秀企业家。凡此等等,不一而足!
“问渠那得清如许,惟有源头活水来”!宅心仁厚、诲人不倦;高风亮节、高瞻远瞩,这是老一辈教师留给我们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法学院发展永不枯竭的力量源泉!在此,请允许我代表法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向为法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先贤们表示深切的怀念,向仍然坚守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和深切关注法学院 发展的各位老前辈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理性沉潜、锐意进取的师资队伍是我们发展的永恒依靠
我国20世纪60年代进行了高等教育院校调整,许多法律院校被精简、合并,招生规模大大萎缩,造成了法律专业人才的“断层”,到上世纪80年代已是青黄不接。在这种背景下筹建法律系,首当其冲的难题就是师资奇缺。李行老师和筹备组的同志们,历经千辛万苦,通过各种渠道向全国各地网络人才。到1983年,法律系已经搭建了二十余人的班子,从此具备了招收第一届本科生的师资条件。四年之后,通过自身培养和外部引进。到1987年底,法律系的师资已初具规模,各个学科的梯队也初步建立。
1996年,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法律系更名为法学院,谢勇教授出任第一任院长,便开始致力于师资培养和人才引进。1997年,谢勇教授调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单飞跃副教授接任法学院院长后,在坚持原定的师资培养和人才引进战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引进力度。2000年后,法学院从西南政法大学相继引进了邱兴隆、孙长永等六位教授,他们的加盟使法学院的师资队伍有所改观。2005年,这一批老师均因服务期届满而相继离开,但是,他们为法学院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是不应该忘记的。与此同时,这场“西政旋风”也让法学院更加进一步明确了立足自身培养、辅之以适当引进的人才发展思路。
经过多年的培养和引进,法学院现有教师67人,其中,教授27人,副教授24人,博士生导师17人,呈现出年轻化与高学历化两大趋势,45周岁以下教师占全院教师76%,有37位教师已经获得了博士学位。在这些教师中,1人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人担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长沙市人大常委副主任;1人担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人担任湖南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入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育对象,3人入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育对象,2人入选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5人入选湖南省社会科学“百人工程”培育对象,5人入选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人获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高校青年教师奖”,3人当选为湖南省首届“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1人被评为湖南省优秀教师,1人被评为湖南省教师名师奖,1人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1人担任湖南省人民政府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日渐成熟的师资队伍是法学院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本。湘大法律人,理性沉潜、锐意进取;湘大法学院,展翅高飞、前程光明!
三、布局合理、雄厚扎实的平台建设是我们发展的实力保障
1.稳步推进、节节攀升的学科学位点建设
20世纪80年代初,湘大的整体办学实力仍处于恢复阶段。当时,全校只有四个硕士点,具备申报博士点条件的专业屈指可数。90年代以后,学校和法律系加大了学科建设的力度。1993年,在宋世杰老师的精心组织下,以何文燕、李交发等老师为骨干,申报诉讼法硕士学位授权点获得成功,与湖南师范大学一道,实现了湖南省法学硕士点“零”的突破;同年,诉讼法学科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省级重点学科。从此,法律系从单一的本科教育过渡到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同步发展的时期。
1995年之后,法学院陆续成功申报刑法学、经济法学等八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998年,法学院申报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取得成功,从而成为湖南省最早开办法律硕士教育的单位。2003年,法学院成功取得了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打破了“法学湘军”无博点的神话,真可谓“十年一个新台阶”!
2005年,在西政旋风之后的关键时刻,法史学科组临危受命,在胡旭晟老师的带领下,勇挑重担,完全依靠本土力量,成功实现了2000年就已经制定的法史学博士点申报计划。同年,法学院成功申报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特别值得提及的是,2007年, 法学院申报的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全国十六家强劲法学院的激烈角逐中脱颖而出,成为南中国,继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之后的第三个拥有法学博士后 科研流动站的单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完全有理由自豪地宣称,湘大法学院已经迈入全国法学教育十五强的行列!
目前,全院教职工正满怀信心、不遗余力地冲击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我们坚信,心若在,梦就一定会在!
2.突出重点、强调特色的专业建设和研究基地建设
专业有重点,研究有特色,历来是我们湘大法学院坚持的基本方针!进入20世纪90年代的法学院,院领导和全院教职工群策群力,着眼新的学术领域,致力寻找新的专业和科研增长点。1998年,法学院成立了以洪永红老师为所长的非洲法研究所,这是全国第一家专门研究非洲法的研究机构,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几天前还受到周强省长的高度赞扬。
2001年,湘潭大学法学专业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省级重点专业。2002年,湘潭大学法学研究基地又被确认为湖南省法学类惟一的省级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7年,我院申报的“法学专业建设点”在全国六百余家法学院系的竞争中胜出,被教育部和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全国只有10家法学院获此殊荣,湘潭大学法学院占据了宝贵的“十分之一”。2008年,湘潭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被省教育厅批准为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继往开来,后发先至,借助我院年轻一代蓬勃向上的发展力量,法学院确立了知识产权法学和体育法学作为未来的专业特色和研究重点,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内将诉讼法学培育成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3.令人叹服、卓有成效的科研精品建设
初创时期的法律系,师资力量虽然有限,但是,法律系的老师们从未放弃对科研精品的渴求。早在1987年,由宋世杰老师撰写的《诉讼证据法学》,在出版时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何文燕老师1989年出版的《民事诉讼法学新编》较全面而系统地阐述了当时民事诉讼法学界的最新成果,同时也表达了她自己的精辟见解。
20世纪90年代以后,伴随着学科学位点建设平台的提升与规模扩张,在时任科研处副处长的杨翔教授的大力支持下,法学院的科研成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特别是自2003年以来,一批带国字号的高级别论文、高水平专著、高规格课题层出不穷!2005年,法学院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2006年和2008年,法学院都一次性获批四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从此刷新了法学院发展史上国家级课题申报的最新纪录,这在全国法学院的发展史上堪称奇迹!2007年,法学院一次性获批六项司法部课题,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列排名全国第一,产生了重大影响。近五年,我院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6项,出版学术专著90余部,发表论文1500余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300余篇。
年轻、充满朝气的湘大法学院,令国内同行一次又一次地刮目相看!
四、德才兼备、求真务实的人才培养是我们发展的最终归宿
自1983年以来,湘大法学院迄今已培养了22届3200余名本科毕业生,12届1200余名硕士研究生,两届20余名博士研究生。为湖南乃至全国公检法系统、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培养输送了大批高级法律人才,获得了社会各界和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回顾这二十五年来的人才培养历程,不难发现,我们的人才培养效果呈现出三个特点:
第一,实践应用型人才脱颖而出,据不完全统计,我院毕业的院友中,已有300余人担任厅、处级以上职务,在湖南省公检法系统的骨干力量中,有75﹪以上具有湘潭大学法学院的学缘背景!在2007年的国家司法资格考试中,我院研究生的通过率达到42%,位居全国第一,这在地方性法学院系中是极为罕见的。
第二,理论研究型人才崭露头角。我院本科生的考研率逐年上升,2008年达到百分之三十。我院培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中,有近900人被录取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博士生或硕士生;100余人晋升副高以上职称,他们长期奋斗在全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第一线,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三,集体和社会责任感全面提升。早在上世纪末,我院本科学生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组建了湖南省首家高校法律救助机构——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至今已经免费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600余起,电话回复法律咨询问题1000余次。我院97届毕业生吴向阳同学,在今年春季的抗冰救灾过程中,身先士卒,英勇顽强,业绩突出,被推荐为全国抗冰救灾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在江西等地进行巡回报告,受到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的亲切接见。
为了培养德才兼备、求真务实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们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人才培养的平台建设工作。2005年,我院本科课程《诉讼证据法学》以全国排名第一的成绩被教育部确认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此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和《外国法制史》先后被确认为湖南省精品课程。2007年,我院申报的《地方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教育部和财政部确认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成为全国法学类最难能可贵的“五分之一”。2008年,我院又被省教育厅确认为湖南省实践型教学示范中心。这些崭新的人才培养平台,是我们全体教职员工煞费苦心、殚精竭虑的结果!因为,我们深知,学生永远是我们的掌中宝、心头肉!学生的成长,就是法学院的成长,就是我们梦寐以求的归宿!
各位院友、各位同学、各位朋友,今天,我们的老师和院友聚集一堂,又有众多的领导和嘉宾拨冗出席。放眼我们的校园,曾经泥泞的道路,如今闪烁着柏油的亮光!曾经破旧的教室,如今变得窗明几亮!曾经的黄土高坡,如今已是绿色苍茫!
何文燕老师那干练匆忙的身影,曾是校园内一道亮丽的风景,而如今虽笑容依旧,美丽变慈祥,其间承载了多少栉风沐雨的过往!
陈乃新老师“大江东去”式的豪放与爽朗,多少次在教室上空回荡,今日虽宝刀不老、豪情万丈,但也有皱纹的“增量”写在脸上!
李交发老师赛场上的英姿和学术上的“倔犟”,曾令多少学子为之痴狂,现如今虽激情不减、治赌成鉴,却也两鬓染白霜!
二十五年的风雨,二十五载的沧桑!这一切的一切无不向我们昭示:天在变,地在变,人在变,世间万物都在变。但永远不变的是:你们的母校和老师们对您的拳拳爱心、殷切期盼、美好祝愿和深深的眷恋!
最后,祝各位领导和嘉宾身体健康!祝各位院友事业有成!祝各位老先生健康长寿!祝各位老师教师节愉快!祝各位同学学习进步!祝在座的每一位中秋节快乐!
祝法学院的明天更加美好!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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